天津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监管工作
还有两个月,就将迎来2012年春节。今年烟花爆竹的经营、燃放都有哪些新特点呢?天津市刚刚发出了《关于加强2012年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各区县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控制在近三年的平均数以内、零售点之间最小间距不能低于50米、不能在零售点阻燃棚外堆放烟花爆竹。
据介绍,今年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最小间距不能低于50米;与学校、幼儿园、医院、地铁出入口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距离;与变压器及公共电器设施保持至少10米的安全距离;高压线下方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内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设立烟花爆竹经营“一条街”。
凡是在天津市春节期间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点,必须使用防火阻燃棚销售,防火阻燃棚由批发企业提供。防火阻燃棚主色调为红色,周边印制警示标语。烟花爆竹零售点在使用防火阻燃棚销售过程中,不能在阻燃棚外堆放烟花爆竹,同时还要及时清理空纸箱和包装物,摆放烟花爆竹样品的摊位长度不能超过防火阻燃棚的长度,防火阻燃棚内存放的烟花爆竹不得超过80箱。
防火阻燃棚内还不能使用电暖气、电热毯、电热锅等用电设施,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线应使用护套线;各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上必须贴有天津市2012年烟花爆竹标识。允许经营C、D级烟花爆竹产品,严禁经营本市禁销的产品或超等级的产品。严禁在零售点周围现场演示试放烟花爆竹。
——天津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