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下月起非机动车“实名”购买 带身份证登记
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明年1月1日起,全市将实行非机动车“实名制”销售制度。昨天,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第一轻工业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项制度实施的相关问题向社会进行发布。
近年来,自行车被盗成为市民关注的一大问题,2010年,“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被纳入全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今年5月19日,本报曾对非机动车即将“实名制”进行过详细报道。当时,非机动车管理处成立伊始,全处民警积极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对新生产自行车刻制15位编码的要求,与有关部门联合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
据介绍,目前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近300家,销售网点700余家,可以上牌照的品牌车型涉及33个品牌256个车型。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出厂前刻制表明身份的15位编码。
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时应选购刻有15位编码的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在销售网点购车时,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销售网点通过“天津市非机动车管理网”(网址:www.tjsfjdcgls.com)当场进行登记、录入。对于纳入天津市上牌照管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当场安装牌照。
——天津下月起非机动车“实名”购买 带身份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