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8日,2011年海内外绍兴商会年会在天津举行,会上绍兴市旅游委员会与天津市旅游局共同签署旅游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在原有合作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以下七个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一是双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信息沟通和友好交往,不定期在两地举办旅游推介会和宣传促销;二是在各自新闻媒体上互相宣传对方的城市形象和旅游资源;三是双方分别组织本地旅游企业和新闻单位赴对方考察旅游景点、交通路线及住宿餐饮设施,策划包装推出对方的旅游产品;四是充分发挥两地旅游局的作用,积极促进两地旅游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五是开通绍兴-天津的旅游专列和旅游包机,实现客源互换;六是双方积极参与两地旅游资源考察、项目策划,为对方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提供咨询服务;七是加强两地旅游质监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加强在对方辖区发生的旅游投诉进行快速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