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分置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 改革创新
创新看滨海—聚焦滨海新区十大改革
滨海新区启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改革
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分置
一直以来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混为一体的社区医疗机构将在滨海新区发生变化。日前,滨海新区正式启动新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改革。年底前,新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分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逐步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根据《滨海新区社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法人单位,其内部分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其中,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专科医疗和特色医疗服务。设置与之相关的科室,实现一个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一个专科特色,一种服务品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部18项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
今后,大医院将加强对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业务技术一体化管理。医疗服务中心特色医疗纳入大医院发展规划;大医院选派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工作。推行大医院和中心检查、检验项目共享,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统一使用。健全双向转诊,推进大医院住院患者病情稳定后及时转诊到社区康复治疗。
相关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将加强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指导、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督导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卫生信息管理等。
据悉,为降低居民群众在社区就医负担,改革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院除外)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均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配备使用《滨海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滨海新区分置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 改革创新